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视频】小设备暗藏大隐患,为你详解可移动存储设备使用攻略******
U盘、移动硬盘、MP3、MP4、数码相机等USB设备,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在使用这些设备的过程中也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可移动存储设备虽小,却密切关乎个人与国家信息安全。不要在可移动存储设备中保存私密数据。可移动存储设备不能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教授、副院长彭国军,为我们详解可移动存储设备风险及使用攻略。让我们从每个行业、每个岗位做起,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光明网联合出品
监制:沃闻达、赵波、张宁
拍摄/后期:瞿成雄、李政葳、孔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