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专属理财产品上新 低风险产品成主流******
春节前夕,银行、理财公司借势上架春节专属理财产品,也有部分银行主推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保本的存款产品,期限大多较短,以满足投资者年终奖或闲置资金的理财需求。
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在进行春节理财时,需结合自身风险偏好、投资需求、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也需关注产品的起息日。
银行抢滩“春节档”理财
农历新年临近,不少投资者着手进行春节期间的理财规划,银行、理财公司也纷纷行动,针对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架春节专属理财产品。
中国理财网显示,近期有多只“春节专享”“新春专享”“年终奖专享”理财产品发行。比如,1月19日,便有多款“新春专享”固收类封闭式理财产品同台竞技,发行机构包括宁银理财、嘉兴银行、乌鲁木齐银行等。这些产品风险等级以R2(中低风险)为主,时间期限涵盖3-6个月、6-12个月、1-3年。此外,民生理财、新疆银行发行的部分春节专属理财产品已结束募集。
除了上架春节专属理财产品之外,不少银行在春节期间也有主推的普通理财产品。固收类封闭式理财产品成为多家银行的主推产品之一。工商银行北京某支行理财经理向中国证券报记者推荐的两款产品均为固收类封闭式理财产品,持有期限分别为3个月和1年。建设银行北京某支行理财经理同样推荐了一款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封闭期为30天。
保本类存款产品是银行主推的另一类产品。工商银行合肥某支行理财经理推荐了一款七天通知存款产品。据其介绍,存入20万元以下,年利率为1.1%,存入20万元以上,年利率为1.75%。“您可以根据资金需求自行设置到账时间,到期自动到账。如果未设置到账时间,想要支取时,提前7天通知银行即可,时间较为灵活。”该理财经理说。
近期热销的大额存单也受到理财经理的推荐。“目前大额存单额度比较紧俏,您想买的话,我可以先帮您申请额度,申请成功后您来网点办理。”工商银行北京某支行理财经理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中低风险产品为主
春节期间,银行、理财公司的春节专属理财产品或主推的理财产品有何特点?中国证券报记者调研发现,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是大部分理财产品的共性。
短期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较好,能够满足投资者的短期理财需求,是理财经理推荐的理由之一。“若购买这款30天封闭期的理财产品,一个月内不能赎回,过了封闭期后在工作日赎回,第二个工作日就可到账,比较适合短期理财。”建设银行北京某支行理财经理介绍。
工商银行合肥某支行理财经理也建议,春节期间理财可以选择期限较短的产品,后续若有长期投资需求,可以考虑五年期的趸交保险或周期长的定期产品。
在风险等级方面,上述提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大多相对较低,以中低风险为主。一位理财经理表示,这主要是受到理财净值化的影响。
此外,与普通理财产品相比,春节主题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相对较高。以新疆银行发行的金胡杨封闭净值型理财第143期(春节专享)理财产品为例,该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3.9%,而该银行近期发行的金胡杨封闭净值型理财第141期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65%。
需关注产品起息日
业内人士认为,投资者进行春节理财时,不能仅考虑业绩比较基准,需结合自身风险偏好、投资需求、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也需关注产品的起息日。
尽管春节主题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略高,但业内人士提示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代表实际收益率。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表示,理财产品已经进入全面净值化时代,产品净值不断波动,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实际投资收益率,即使业绩比较基准更高,也不意味着投资者能拿到更高的收益率。
中信银行理财专家建议,在考虑产品风险评级的基础上,更要重点关注产品的底层投资标的及投资比例,同时参考同系列产品历史运作业绩及净值波动情况,再做出最适合自己的投资选择。
春节期间产品是否有收益,也值得关注。刘银平表示,春节理财产品需要关注产品的起息日,很多产品在节假日期间无法购买或不能起息。“货币基金、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短债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产品需要在1月19日交易时段结束之前购买,才能享受春节长假期间的收益。”刘银平说。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