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国潮才是最潮!中外学者剖析东西文化吸引力之变******
中新网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阚枫)“国潮才是最潮,华流才是顶流”,这句中国年轻人常挂嘴边的网络流行语能折射出,近些年来,东西方文化吸引力的悄然变化。日前,来自中国和伊朗的学者在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中,剖析了东西方文明交往中,东方文化的自信回归。
“我年轻的时候,还能听到很多老年人将煤油叫洋油,火柴叫洋火,‘洋’字代表了一种我们说不出的洋气感,这其实就是文化吸引力。”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边疆研究所所长邢广程说。
邢广程表示,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交往,必然会产生文化撞击,强势文化对弱势文明构成吸引力,近代史上的中国长期闭关锁国,文明进程落后于世界。一方面,国民产生了一种不自信或者很自卑的文化心理。另一方面,也有部分国人出现崇洋媚外的文化心理,“土”和“洋”之间形成强烈心理反差。
文化心理变化源于发展水平提升。邢广程说,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把握住历史机遇,实行全方位的改革开放,中国不仅在经济水平上获得长足发展,在科技、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令世界刮目相看的成就,随着国人更深度地融入世界,人们对西方的认识也更深入、更客观。
“现在我们常说‘平视世界’,从文化角度解释,就是我们可以更客观地将西方文化作为一种和我们平等交流的文明载体来看待,东西文化吸引力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多向的。”
邢广程说,从过去的“仰视”到如今的“平视”,支撑这种心态变化的最主要因素就是中国崛起,40多年来,中国尝到了改革开放的甜头,尝到了全球化的甜头,尝到了文明互鉴的甜头,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而文化自信的程度越高,中国也更有理由也有义务为人类文明做出更多中国贡献。
西南大学伊朗研究中心主任冀开运表示,近500年来,西方殖民主义者在全球范围内侵略剥削,不少古老文明备受压制,不过,这一过程客观上也促进了全球化时代的来临。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觉醒,主动积极地学习世界先进文化成果,结合自身文化特征,探寻到适合自身发展的现代化道路,这个过程本身也说明了中华文明开放包容的特质。
长期从事东方艺术研究的伊朗艺术研究院助理教授、东方部主任纳思霖表示,强调保护自己的文化、语言和文明,但这不意味着封闭,不同文明之间应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密切交往。
“文化自信的回归是个很好的提法,其实,我们现在常说的美国文化,历史不是很长,只有几百年,甚至都无法称之为文化。中国、伊朗都有几千年深厚的文明积淀,应该让更多年轻人了解东方文化。”纳思霖说,现在的东方应该更有自信将更多东方文化用创新的形式传播到其他国家,促进世界文化交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