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二十大代表风采丨“千里背母上大学”的刘秀祥返乡任教十年:一个都不放弃******
中新网贵阳10月7日电 题:“千里背母上大学”的刘秀祥返乡任教十年:一个都不放弃
作者 周燕玲
2022年,是刘秀祥回到家乡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教书育人的第十个年头,身为望谟县实验高中副校长的他,更为人熟知的一个身份,是14年前“千里背母上大学”的主人公。
“80后”的刘秀祥出生在望谟县弄林村,幼年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因伤心过度患上了精神疾病。小学三年级时,哥哥姐姐外出谋生,母亲病情加重,家庭生活的重担全压在了刘秀祥身上。
命运的苦难并没有将他击垮,反而更加刻苦,小升初时以全县第三名的成绩考到县城中学。从老家到县城,刘秀祥携母踏上了漫漫求学路。进入高中,一边努力学习,一边利用课余时间捡废品维持生计,他累并憧憬着。
2007年高考,他却因病失利;2008年再次奋战考到山东上大学,当年9月他再次带着母亲去求学,“千里背母上大学”的他感动了无数人。走出大山进入大城市,是很多山里孩子的梦想,刘秀祥也是这样想的。2012年,刘秀祥即将大学毕业,最初他并不打算回贵州工作,而是计划在外省找一份好工作,再寄钱回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然而,因为刘秀祥大学期间资助的一个妹妹刚好初三毕业,却选择了不读书,无论刘秀祥怎样劝都没有用。于是,刘秀祥毅然选择回到望谟县,他要去告诉那些曾经像他一样贫困的孩子或是迷茫中的孩子,“人生一定要有梦想,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快要放弃时,一转身我就站在身后。”
资料图:刘秀祥在瓮安县与学生们交流。 受访者供图“我能给予他们动力,为什么?刘秀祥能走出来,他们一定能走出来,因为他们不需要像我那样带着母亲四处奔波,不需要像我那样艰辛。”刘秀祥坦言,自己通过读书走出了大山,看到了外面世界的美好,想回来告诉山里的孩子外面的世界很美好。
2012年,回到望谟县的刘秀祥成为一名乡村教师,同年8月他发起“助学走乡村行动”,最初主要是进行劝学活动。刚开始是他自己和几个老师,骑着摩托车走村串寨,四处劝学。因为很多家长的不支持,刘秀祥吃了不少闭门羹。
“曾遇到一个小女孩,由于父母思想落后,初三毕业后,家人就安排外出务工补贴家用。”于是,刘秀祥就骑着摩托车去劝说,无论他怎么讲,学生家长就是不让孩子回校读书,半年时间刘秀祥去了12次,最后一次惹怒了学生家长,家长把拴着的狗给放了,刘秀祥被恶狠狠的狗追着满村跑一头栽到坎下,后脑勺被磕破了,至今还留有疤痕。
然而,越是这样,越坚定了刘秀祥劝学的信心。10年来,刘秀祥骑坏了8辆摩托车,遭受不解和谩骂的他却从未想过放弃,成功让1800多位学生重返校园。劝学期间,刘秀祥又发现,劝回学校的孩子没过多久又不见了,主要原因是学生家里生活困难。
资料图:刘秀祥在与学生互动。 受访者供图为此,刘秀祥开始了助学活动,最初是他自己出钱,后来又找朋友、找同事借钱。由于捐资助学体量大,刘秀祥就拿着孩子的资料去找县城的“小老板”,他去过五金店、餐馆、超市等地,用他的话说,“为了孩子,自己可以连尊严都不要。”
助学期间,刘秀祥还时刻呵护学生的自尊心。2013年,刘秀祥班上有一位女学生一周内找了他五次,每次都是同一个话题,就是不读书要外出务工,后来刘秀祥去学生家里家访才得知,她妈妈和叔叔智力障碍,爷爷年迈多病,她和弟弟上学,只靠父亲一人务农养家。
当时,刘秀祥没有资助的资源,就自己出钱解决那位女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但是孩子自尊心很强,她看到我资助的还有许多同学,她死活不要,后来就骗她说是对接外面好心人资助的。”
直到那位女学生考上大学,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刘秀祥家里看到了自己曾经写给资助人的所有信件,她才知道一直是刘秀祥在资助自己。如今,那位女学生已大学毕业,并回到望谟工作。
2016年开始,刘秀祥围绕公益讲座、教师培训、学生德育教育、学生资助成立名师工作室,吸引校内、校外的教师加入其中,通过演讲,刘秀祥助学活动的队伍和资源逐渐增加,有教师、企业、爱心人士,甚至教出来的学生也加入进来。
资料图:刘秀祥在望谟县实验高中给学生们作主题班会。 受访者供图10年间,刘秀祥发起的助学活动涵盖了小学、中学和大学的学生,目前对接资助的孩子有4200多人。10年教育路,刘秀祥见证和参与家乡的发展,2012年望谟县1000多名学生参加高考,考上本科仅70人,10年后的2022年,望谟县全县参加高考的人数2420人,本科上线人数达1302人,教育质量从黔西南全州挂末提升到全州前三。
“十年教育的生涯让我意识到,越是偏远的地方越需要优质的教育,每个孩子都应该有更好的未来,无论他出生在哪里。”刘秀祥说,未来会一如既往地走下去,充分发挥名师(劳模)工作室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一个都不放弃,帮助孩子们树立自信,让更多孩子通过读书走出大山改变命运。
作为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同时也是千万个扎根山区教育工作者中的一员,刘秀祥坦言,自己主要关注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方面,希望充分利用好特岗教师资源和发挥好特岗教师的作用,同时给予更多山区乡村教师学习成长的机会和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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