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数字普惠,让数字文明人人共享******
【乌镇实践】
光明日报见习记者 刘习
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长三角一体化数字文明共建研讨会”11月9日在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与会嘉宾、专家学者及代表企业负责人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话数字文明,多位专家针对数字普惠议题建言献策。
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表示,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长三角地区正合力打造民生一体化应用场景。目前,长三角“民生一卡通”已加载公共交通等21项服务功能;13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已覆盖长三角41个城市。“共建共享、开放融合、互助共进、多跨协同”的“数字长三角”合作平台的打造,激发了长三角地区数字协同创新活力。
嘉兴位于长三角中心腹地,乘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东风,以数字化统筹城乡发展。“去年,所有村集体年经常性收入都超过120万元,城乡收入比达到1.60:1。”浙江省嘉兴市委书记陈伟介绍,“在嘉兴,家庭千兆光网覆盖率达95%以上,数字基建为数字化改革和数字文明建设提供了底座支撑。同时,人才引进和智力成果的产出不仅让人民享受数字文明成果,也让更多人体验参与数字文明建设的成就感。”
“数字赋能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有着现实的禀赋支撑,也有新的路径和突破。”浙江大学副校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黄先海在主旨演讲中从产业发展建设的角度出发,提出打通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打通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打通数字创新与产业发展;打通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打通区域数据指标,让数字普惠不同链条、不同行业、不同主体,在推进建设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的同时,构筑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数字安全保障有力是全球数字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数字交换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邬江兴从技术的角度出发,提出以内生安全赋能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弹性。他介绍道:“目前已经开发的20多类40多种产品,基本满足现有数字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问题。构建于南京紫金山实验室的网络内生安全实验场向全球开放,为各主体以数字赋能发展提供了安全环境。”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智库中心主任李继春从中国传统哲学的思维视角阐释数字文明,提出自然之力应当是数字文明发展的遵循,技术向善是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数字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伦理遵循,要在建设数字文明的进程中尊重人、发展人。
数字文明建设的普惠和关怀不仅成于理念,还体现在行业内的各项实践。“我国有许多残障人士,他们的数字生活值得关注,支付宝就把残障人士的使用作为技术开发强制标准。”蚂蚁集团党委副书记、首席合规官李臣在研讨会上如是说。
在数字化治理的同时提供数字化服务和关怀,是企业参与数字文明建设、让建设成果惠及更多人的生动体现。南京图灵人工智能研究院首席执行官李强介绍,在一次计算、数据安全、图像诊疗技术的支持下,图灵联合北京协和医院和南京妇幼保健院,针对33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妇产医院提供了远程诊疗系统,为贫困地区人民提供更美好的生活和医疗保障。科大讯飞则立足智能语音、计算机视觉上的技术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据科大讯飞副总裁孙东平介绍:“科大讯飞教育为教师减少30%的备课时间,语文和英语作文的批改时间减少70%,学生更精准学、练,课后作业时间减少50%。”
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振指出,技术迭代、使用场景丰富、操作方式简洁化,体现的是数字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对此,嘉兴学院经济学院院长、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执行院长文雁兵表示认同,在他看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马克思所提出的人的全面发展目标能够通过数字文明的新思想、新进程、新路径得以实现。
据悉,本次研讨会上,沪苏浙皖长三角联席办和上海青浦、上海松江、杭州、宁波、嘉兴、湖州、南京、苏州、合肥、芜湖等10个城市人民政府还共同倡议发起组建了“数字长三角共建联盟”,并发布《携手迈向长三角数字文明新未来——乌镇宣言》。会议同时采用网易瑶台元宇宙会议系统搭建了元宇宙虚拟会场,打破了空间限制,为参会人士提供了更真切的现场感受。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10日 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