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 平均降幅达60.1%******
本报记者 张 敏
1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经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本次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价格变化备受资本市场关注。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2.3%。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
其中,阿兹夫定片医保支付价格为11.58元/片(3mg规格)。而阿兹夫定片用于治疗新冠的规格为1mg。根据药物差比价规则,新冠治疗药物阿兹夫定片降价约35%,医保支付价格由此前的270元/瓶(35片,1mg规格)降至175元/瓶左右。(备注:阿兹夫定片有2个适应症“HIV-1感染”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其中,“HIV-1感染”的挂网价为626.06元/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挂网价为270元/瓶)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表示,从患者负担情况来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本次调整预计未来两年将为患者减负超900亿元。
中国药品价格
成为全球“洼地”
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已连续5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618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
黄心宇介绍,五年来国家医保局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天价药进医保,依托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通过谈判准入等方式,大幅降低了新准入目录的药品价格,患者的负担明显减轻,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显著提高。
“在诸多治疗领域,中国的药品价格由原来的‘高地’成为全球的‘洼地’,中国药品价格首次成为发达国家药品定价的参考。2018年至2022年,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分别为56.7%、60.7%、50.6%、61.7%、60.1%,进口药品基本都给出了全球最低价。2022年我们又创新提出了竞价准入的办法,解决了部分非独家药品因为价格较高,不能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问题,引导企业以竞价的方式自主降低价格,换取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机会。”黄心宇介绍。
据初步统计,到2022年底,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累计报销达到3.6亿人次,医保基金累计支出1649亿元,平均报销比例达69%左右。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的因素,2019年至2022年的4年间,累计为患者减负超过4600亿元。
天津大学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中国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晶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五年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惠民成效,其中基于药物经济性评价的价值购买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药品价值有两个核心要素构成,一个核心要素是患者的治疗结果。用了这个药之后,患者到底能得到什么样的健康收益,如何测量?第二个核心要素是药品在治疗的全生命周期下花费的医疗费用。因此,我们要最大化地提升患者的健康收益,最小化可能消耗的医疗费用。”吴晶向记者解释道,通过以相同或更低的成本获得更优健康产出的价值购买,药物经济性评价旨在基于证据判断如何把“钱用在刀刃上”。
多款明星产品无缘医保
医保基金要用在刀刃上
2022年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新冠口服药物、天价药CAR-T产品能否顺利进入备受市场关注。
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正式将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等2个药品通过谈判降价正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而辉瑞的新冠口服药Paxlovid因报价高,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
对此,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延续了目录外新冠治疗用药的临时报销政策,先行支付至2023年3月31日,此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政策。对于Paxlovid无缘进入医保目录,该相关人士表示,“国家医保局已经展示出非常大的诚意,但是按照企业的报价计算,将对医保基金形成较大压力。”
除新冠口服药物外,天价药CAR-T疗法产品能否进入也是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焦点。
去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中,复星凯特定价达120万元的CAR-T疗法阿基仑赛备受市场关注,不过最后无缘医保目录。今年国产CAR-T产品已增至两款,分别是复星凯特的阿基仑赛注射液和药明巨诺的瑞基奥仑赛注射液。从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初审结果来看,只有药明巨诺的瑞基奥仑赛注射液进入名单。
1月18日,记者在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今年最终仍未有CAR-T疗法产品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高价药,目前主要指的是在我国年治疗费用超过100万的药品。高价药进入医保目录目前存在争议,我国的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险,这意味着其偿付水平有限,要考虑医保支付的公平性原则。所以医保费用支出一定要用在刀刃上。”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记者表示。
创新药加速进入医保目录
多家公司发布“喜报”
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继续支持重点领域药品。
“本次共计24种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被纳入谈判,最终奥雷巴替尼等20种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83.3%,高于整体的谈判成功率。本次目录新增的药品绝大部分都是5年内新上市的药品,其中有23个药品是2022年当年上市、当年被纳入目录。”黄心宇向记者介绍。
1月18日,再鼎医药、亚盛医药等多家公司发布“喜报”,公布自家创新产品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进展。
谈及通过医保目录调整的方式促进我国创新药发展,吴晶向记者表示:“当我们强调以价值为基础的定价时,其实是在引导企业的研发方向。从药品结构来看,我国的仿制药居多,但创新药的数量在增加,政策在引导国内药物研发趋向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
“国家医保局践行以价值为基础的谈判理念,会用价格杠杆引导创新药企业瞄准最有价值的药。最有价值的药,即药品解决了过去药品解决不了的、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当创新药能实现这个目标,就可以获得较高的价格。所以药品价格根据价值来定,就使得很多企业转型去做创新药。”吴晶向记者表示。(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