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的货都卖完了” 白酒经销商加紧补货******
1月19日,位于成都市的一家永辉超市酒类销售专区人潮涌动,各品牌销售员忙着给客户推荐产品、回答问题。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白酒消费市场逐渐恢复,终端销售回暖。成都一家烟酒店老板李庆(化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之前的存货都卖空了,1月份又补了一批货。”
● 本报记者 康曦
逛酒类专柜人流增多
春节前最后一周,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成都多家商超、烟酒店以及白酒专卖店发现,一些商超把酒类销售专柜设置在显眼位置,逛酒类专柜的人流明显增多,白酒终端销售正在好转。“现在是白酒销售旺季,部分白酒开始涨价,不过名酒价格变化不大。”一位销售人员说。
李庆告诉记者,自己又接到一个团购客户订单。“团购客户主要买五粮液和茅台。茅台如果整箱买,我们现在的价格是每瓶3150元,零售价格是每瓶2950元。五粮液整箱6瓶的价格是5900元,国窖1573整箱6瓶要5800元。”
李庆经营的这家烟酒店在2019年8月开张,开张半年就赶上了疫情,生意刚有起色,受疫情影响很快就急转直下。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李庆明显感受到了白酒市场的变化。
“最近找我们拿货的客户多了,拿货数量也比上年多,2022年中秋节囤的货都卖完了,1月份又补了一批货。”李庆说,“名酒靠走量,单瓶利润较低。白酒行业受疫情影响很大,前期大家手里压了不少货,现在目的很明确,就是抢客户走货,宁愿少赚一点也要回笼资金。”
成都一家五粮液专卖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聚餐的人多了,白酒市场起来了,今年春节旺季我们销售比上年更好。”
五粮液在1月18日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公司核心大单品动销逐步有序恢复。2022年12月,公司多数营销区域核心大单品动销实现正向增长。
需求回升明显
在消费回暖的背景下,多位受访人士认为,2023年名酒价格有望上行。
李庆认为,随着大环境好转,白酒市场消费会起来,2023年名酒涨价将是大势所趋。“我刚开店的时候,国窖1573的售价是每瓶820元,现在是每瓶967元。2020年和2021年,国窖1573价格都在上涨,2022年是近年来白酒行业最差的一年,经销商存货很多,所以2022年国窖1573的价格基本没有上涨。随着白酒消费回暖,2023年预计会涨价。”
上述五粮液专卖店销售人员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开展春节前的优惠活动,每瓶价格最低可以做到1100元,节后的价格要等公司通知。”
2022年12月18日,五粮液在经销商大会上首次提出,开展市场价值回归战役。通过“每天精准发货、每周一次检查、每月一次宣传、每季一次复盘、半年一次奖惩”,厂商一体,全国一盘棋推动五粮液高质量动销。
中信建投证券表示,白酒动销场景逐渐恢复,需求回升趋势较为明显,主流单品批发价格将企稳回升。
后市预判分歧大
对于白酒行业后续发展,业内人士存在一定分歧。
五粮液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从钦表示,白酒产业结构性繁荣正在加快演进,增长是长期趋势。
国泰君安表示,白酒行业将迎来两波需求修复,第一波为消费场景修复带来需求回暖,第二波为居民收入实质性修复带来需求回暖。中金公司认为,2023年白酒行业的增长将主要来自于消费场景修复下的增量,宴席场景恢复将早于商务场景。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白酒行业发展红利逐渐消失,进入白热化竞争阶段。白酒企业的市场规模此消彼长,而不是共同增长,白酒企业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业绩下滑。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