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情—两岸“同扬文化·喜迎新春”书画联展在北京、台北、高雄举行******
中新社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李晗雪)由黄埔军校同学会、北京至高美术馆与台湾史记文化出版社、台湾振兴中华民族暨文化经济促进协会共同举办的黄埔情—两岸“同扬文化·喜迎新春”书画联展暨送春联活动30日在北京、台北、高雄同步举行。三地会场均展出来自两岸名家的书画作品,并通过视频连线互动交流。
据悉,此次联展中,大陆知名书画家创作了200余幅作品赠予台北、高雄会场;北京会场也展出多幅来自台湾书画家的佳作。活动当天,三地会场总计有近300位嘉宾出席,分别是来自中华海外联谊会、民革中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全国台联、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北京市黄埔军校同学会等单位的嘉宾,两岸及港澳知名书画家,台湾黄埔退役将军、军人和亲属等。
开幕式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主席郑建邦在视频致辞中指出,中华文化是两岸同胞共同书写、共同创造的,数千年来一直滋养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当前,两岸同胞都有高度文化自信,无论任何势力任何人想篡改、歪曲、抹杀中华文化,都无异螳臂挡车。中华文化已深深融进每一位中华儿女的血液里、情怀中,必将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也必将为两岸同胞同尊共护。
郑建邦指出,本次书画联展活动得到两岸同胞的广泛响应和积极参与,为两岸同胞享受中华文化的丰富魅力,品味文化里的乡音乡味、乡愁乡情提供了平台、创造了条件。希望两岸同胞继续探索包括书画联展、写春联等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力度,共同在捍卫、创新、弘扬、传播中华文化的历史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台湾海基会前董事长林中森及部分台湾退役将官分别在台北、高雄会场开幕式上致辞。嘉宾们表示,要共同珍惜和弘扬祖先创造传承下来的中华文化,充分发挥它在民族复兴进程中凝心聚力的作用。
开幕式后,三地会场分别对各自展出的书画作品进行导赏。接着,各会场内的嘉宾以“同扬文化·喜迎新春”为主题进行书画创作,写春联写“福”字,祝福同胞、共迎新年。(完)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